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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满足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需要,三门峡市中院拟开展辖区法院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全市辖区法院计划招聘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7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公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聘用制书记员资格条件的人员。已在法院工作的核定额度外书记员、政府购岗或公益岗书记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 (二)资格条件。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中基层法院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拘留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等不适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 8.本人及其配偶的家庭主要成员、近亲属,在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工作的,以及存在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9.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公开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10.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11.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组织实施 市中院在省法院政治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下,统一组织辖区公开招聘的公告发布、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相关工作。 六、发布招聘公告 2026年3月2日,通过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smxzy.hncourt.gov.cn)对外发布招聘公告,此网站作为本次招聘考试唯一网站,请考生注意关注。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系统(https://ybm2.qzpta.cn/cn_qzybm/#/guidePage?vhost=hn_smxfy),进入“网上报名”流程,按要求提交、保存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资格条件。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 或 jpeg 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网上资格审查和缴费 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予以公布。 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10日17:00进行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市中院将及时通知其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费用。 (三)报名期间,关于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拔打咨询电话(0398-2883866)进行咨询。监督电话:0398-2967428。 八、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全省同一时间、分区域组织实施,技能考试、面试由市中院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已报名人员,于2026年3月16日至3月21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全部采用客观题,满分100分。笔试考点设在市中院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市中院在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辖区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由省法院政治部统筹,市中院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市中院委托第三方具体负责,做好笔试考场联络、考前准备等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前,市中院政治部对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技能考试环节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名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须提交报名表(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和有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技能考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技能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由第三方发放技能考试通知单。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技能考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技能考试科目内容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文档编辑、数据报表处理等计算机办公常用技能,满分100分。技能考试费用,根据省财政厅考试组织费支出要求,收费标准为40元。 (三)面试 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形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由第三方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由市中院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递补人员的确定 为及时补充书记员力量,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在拟聘用人员之后,根据成绩排名顺序,市中院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0.5的比例确定递补人员。在本次招聘结束一年内,如有书记员主动辞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等情形发生,按程序报省法院审批后,可按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和递补人员名单,由市中院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smxzy.hncourt.gov.cn)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对结果有异议的,市中院将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公示无异议的递补人员名单,作为后续书记员额度空缺时递补聘用依据。 十三、待遇和保障 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由用人法院依照相关规定标准予以保障。 附件:全市法院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 2026年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 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共陕县县委办公室办【2003】6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的由陕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搞好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抓好队伍建设。 (六)、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的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机关本级预算。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机关本级预算包括: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院规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 8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政治部;6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原店人民法庭、宜村人民法庭、菜园人民法庭、张茅人民法庭、观音堂人民法庭和计划生育法庭等机构的预算;1个下属事业单位,即陕州区人民会堂管理处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收入总计3927.7万元,支出总计3927.7万元,与2025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262.3万元,上升47.36%。主要原因:2025年有法庭建设及装备款结转资金,项目经费有少幅度增加;2026年预算支出增加1262.3万元,上升47.36%。主要原因:2025年有法庭建设及装备款结转资金,项目经费有少幅度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收入合计39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27.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支出合计39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9万元,占45.37%;项目支出2145.8万元,占54.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927.7万元。与2025年相比,收入增加1262.3万元,上升47.36%。主要原因:2025年有法庭建设及装备款结转资金,项目经费有少幅度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9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9万元,占45.37%;项目支出2145.8万元,占54.6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7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02.2万元,占84.30%;公用经费支出279.7万元,占15.70%。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8.5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购置以及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4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我院2025年需要购置一辆特种车辆。属于执行指挥车,购置金额高。2026年购置的是一般执法执勤车,购置金额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4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我院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增高,案件每一年较上一年激增,外出办案增多,公务用车费用增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259.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院2026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支出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以及相应的成本控制要求。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期末,我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三门峡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 2026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一、一般公共预算 2,879.9 一、一般公共服务 其中:财政拨款 2,879.9 二、外交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公共安全 3,385.8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五、教育 五、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七、上级补助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19.7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九、其他收入 十、卫生健康 105.6 十一、节能环保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十三、农林水事务 十四、交通运输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 13.8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 十七、金融支出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102.8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二十七、预备费 二十九、其他支出 三十、转移性支出 三十一、债务还本支出 三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四、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2,879.9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3,927.7 上年结转结余 1,047.8 年终结转结余 收 入 总 计 3,927.7 支 出 总 计 3,927.7 预算02表 2026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总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小计 其中:财政拨款 合计 3,927.7 2,879.9 2,879.9 2,879.9 1,047.8 1,047.8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3,927.7 2,879.9 2,879.9 2,879.9 1,047.8 1,047.8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3,927.7 2,879.9 2,879.9 2,879.9 1,047.8 1,047.8 预算03表 2026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小计 其他运转类 特定目标类 类 款 项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合计 3,927.7 1,781.9 1,298.7 203.5 259.7 20.0 2,145.8 831.0 1,314.8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3,927.7 1,781.9 1,298.7 203.5 259.7 20.0 2,145.8 831.0 1,314.8 204 05 01 行政运行 1,402.4 1,253.8 979.9 253.9 20.0 148.6 148.6 204 0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82.4 682.4 682.4 204 05 04 案件审判 267.0 267.0 267.0 204 05 06 “两庭”建设 1,034.0 1,034.0 1,034.0 208 05 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9.3 209.3 203.5 5.8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0.4 110.4 110.4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105.6 105.6 105.6 215 05 99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支出 13.8 13.8 13.8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02.8 102.8 102.8 预算04表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金额 项 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小计 其中: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2,879.9 一、本年支出 3,927.7 3,927.7 3,927.7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79.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 2,879.9 (二)外交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85.8 3,385.8 3,385.8 二、上年结转 1,047.8 (五)教育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47.8 (六)科学技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9.7 319.7 319.7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105.6 105.6 105.6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三)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3.8 13.8 13.8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102.8 102.8 102.8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二十七)预备费 (二十九)其他支出 (三十)转移性支出 (三十一)债务还本支出 (三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四)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二、年终结转结余 收 入 合 计 3,927.7 支出合计 3,927.7 3,927.7 3,927.7 预算05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小计 其他运转类 特定目标类 类 款 项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合计 2,879.9 1,781.9 1,298.7 203.5 259.7 20.0 1,098.0 831.0 267.0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879.9 1,781.9 1,298.7 203.5 259.7 20.0 1,098.0 831.0 267.0 204 05 01 行政运行 1,402.4 1,253.8 979.9 253.9 20.0 148.6 148.6 204 0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82.4 682.4 682.4 204 05 04 案件审判 267.0 267.0 267.0 208 05 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9.3 209.3 203.5 5.8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0.4 110.4 110.4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105.6 105.6 105.6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02.8 102.8 102.8 预算06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1,781.9 1,502.2 279.7 30101 基本工资 501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317.6 317.6 30102 津贴补贴 501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228.7 228.7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0102 社会保障缴费 110.4 110.4 30103 奖金 501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292.4 292.4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0102 社会保障缴费 105.6 105.6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0102 社会保障缴费 2.8 2.8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8.4 138.4 30113 住房公积金 50103 住房公积金 102.8 102.8 30302 退休费 50905 离退休费 203.5 203.5 30201 办公费 50201 办公经费 35.7 35.7 30202 印刷费 50201 办公经费 4.0 4.0 30205 水费 50201 办公经费 5.0 5.0 30206 电费 50201 办公经费 35.0 35.0 30207 邮电费 50201 办公经费 6.0 6.0 30208 取暖费 50201 办公经费 10.0 10.0 30213 维修(护)费 50209 维修(护)费 17.4 17.4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7.5 47.5 30228 工会经费 50201 办公经费 11.2 11.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2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5 38.5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50303 公务用车购置 20.0 2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0201 办公经费 49.4 49.4 预算07表 2026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部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类 款 科目名称 类 款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财政拨款 合计 3,927.7 2,879.9 2,879.9 1,047.8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3,927.7 2,879.9 2,879.9 1,047.8 301 01 基本工资 501 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317.6 317.6 317.6 301 02 津贴补贴 501 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228.7 228.7 228.7 301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01 02 社会保障缴费 110.4 110.4 110.4 301 03 奖金 501 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292.4 292.4 292.4 301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01 02 社会保障缴费 105.6 105.6 105.6 301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01 02 社会保障缴费 2.8 2.8 2.8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52.8 152.8 152.8 301 13 住房公积金 501 03 住房公积金 102.8 102.8 102.8 303 02 退休费 509 05 离退休费 203.5 203.5 203.5 302 01 办公费 502 01 办公经费 255.7 255.7 255.7 302 02 印刷费 502 01 办公经费 44.0 44.0 44.0 302 05 水费 502 01 办公经费 5.0 5.0 5.0 302 06 电费 502 01 办公经费 35.0 35.0 35.0 302 07 邮电费 502 01 办公经费 89.5 89.5 89.5 302 08 取暖费 502 01 办公经费 10.0 10.0 10.0 302 13 维修(护)费 502 09 维修(护)费 73.3 73.3 73.3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7.5 97.5 97.5 302 28 工会经费 502 01 办公经费 11.2 11.2 11.2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2 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5 38.5 38.5 310 13 公务用车购置 503 03 公务用车购置 20.0 20.0 20.0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502 01 办公经费 49.4 49.4 49.4 399 99 其他支出 599 99 其他支出 1,047.8 1,047.8 302 11 差旅费 502 01 办公经费 75.0 75.0 75.0 302 27 委托业务费 502 05 委托业务费 469.2 469.2 469.2 302 26 劳务费 502 05 委托业务费 55.0 55.0 55.0 302 14 租赁费 502 01 办公经费 20.0 20.0 20.0 309 02 办公设备购置 504 04 设备购置 15.0 15.0 15.0 预算08表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8.5 58.5 20.0 38.5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09表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小计 其他运转类 特定目标类 类 款 项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合计 备注:本表仅含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预算10表 项目支出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合计 本年拨款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145.8 1,098.0 1,047.8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145.8 1,098.0 1,047.8 其他运转类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134.2 134.2 其他运转类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经费(差供人员)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14.4 14.4 其他运转类 业务装备购置经费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15.0 15.0 其他运转类 办案业务经费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667.4 667.4 特定目标类 办案及业务装备专项资金-中央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5.0 205.0 特定目标类 办案及业务装备专项资金-省级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62.0 62.0 特定目标类 结转资金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1,047.8 1,047.8 预算11表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2026年度)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年度履职目标 2026年,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依法审理我院的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等,完成上级及其他交办的各类工作任务。 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总额(万元) 3,927.7 1、资金来源: (1)政府预算资金 3,927.7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单位资金 2、资金结构: (1)基本支出 1,781.9 (2)项目支出 2,145.8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说明 投入管理指标 工作目标管理 年度履职目标相关性 相关 1.年度履职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与国家、省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一致;2.年度履职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3.确定的预算项目是否合理,是否与工作目标密切相关;4.工作任务和项目预算安排是否合理。 工作任务科学性 科学 1.工作任务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年度履职目标一致,是否能体现工作任务的产出和效果;2.工作任务对应的预算项目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目标、工作任务目标一致,是否能体现预算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绩效指标合理性 合理 1.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准确反映部门绩效完成情况;2.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评价、可衡量;3.工作任务、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的评价标准是否清晰、可衡量;4.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预算和财务管理 预算编制完整性 完整 1.部门所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部门预算;2.部门支出预算是否统筹各类资金来源,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专项资金细化率 100% 专项资金细化率=(已细化到具体市县和承担单位的资金数/部门参与分配资金总数)×100%。 预算执行率 ≥90% 预算执行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指部门实际执行的预算数;预算数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的(调整)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 ≤20%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结转结余率 ≤15%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是指部门本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之和。预算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的(调整)预算数。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90%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决算真实性 真实 反映本部门决算工作情况。决算编制数据是否账表一致,即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是否一致。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预算资金,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4.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5.是否存在截留支出情况;6.是否存在挤占支出情况;7.是否存在挪用支出情况;8.是否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为完成主要职责或促成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岗位制度等管理制度;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公开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1.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2.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资产管理规范性 规范 部门(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是否合规,处置是否规范,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的规范程度。1.资产是否及时规范入账,资产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是否相符,资产实物与财务账、资产账是否相符;2.新增资产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规定标准,新增资产是否考虑闲置存量资产;3.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出租出借等)批;4.资产收益是否及时足额上交财政。 绩效管理 绩效目标编制完成率 100% 部门(单位)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数量占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总数的比重。部门目标编制完成率=已完成绩效目标编制项目数量/部门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总数*100% 绩效监控完成率 100% 部门(单位)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数量占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总数的比重。部门目标编制完成率=已完成绩效目标编制项目数量/部门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总数*100% 绩效自评完成率 100% 部门(单位)按要求实施绩效监控的项目数量占应实施绩效监控项目总数的比重。部门绩效监控完成率=已完成绩效监控项目数量/部门项目总数*100% 部门绩效评价完成率 100% 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完成情况。部门绩效评价完成率=已完成评价项目数量/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数*100% 评价结果应用率 100% 绩效监控、单位自评、部门绩效评价、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评价结果应用率=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数/提出的意见建议总数*100% 产出指标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法院各类审判执行完成情况 ≥95% 截止到2024年年底,高效审结各类刑事民事执行等案件,案件结案率达到高于或等于95% 履职目标实现 审判执行工作完成情况 ≥8872件 反映本部门全年依法审结各类案件的数量,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达成情况。 效益指标 履职效益 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调解纠纷,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提高 反映本部门在审理案件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法院公信力和信任度。 满意度 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 ≥90% 反映案件的当事人对本院服务的满意度。 预算12表 2026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编码(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万元) 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资金总额 政府预算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077012122 市县区法院 2,145.8 2,145.8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145.8 2,145.8 410000210000000027399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134.2 134.2 书记员人均年成本 4.98万元 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资金发放覆盖率 100% 书记员满意度 ≥95% 书记员数量 26人 新增省考书记员工作情况利用率 100% 法院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书记员考评合格率 ≥90% 是否有效辅助法院工作 有效 410000220000000046297 业务装备购置经费 15.0 15.0 我院每年除了审判装备,在办公家具及空调等装备购置上花费的经济成本 15万元 购买办公家具等的数量 ≥40个 购买办公家具产生的经济效益 100% 购买办公家具后对干警服务产生的满意度指标 100% 购买办公家具的质量 100% 购买办公家具等产生的社会效益 100% 购买办公家具的实效性 及时性 410000260000000118513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经费(差供人员) 14.4 14.4 差供事业人员年成本 3.6万元 差供事业人员数量 100% 新增差供事业人员经济效益 有效 法院工作人员满意度 100% 书记员考评合格率 100% 是否有效为法院工作 有效 资金发放覆盖率 100% 410000260000000118809 办案业务经费 667.4 667.4 反映我院办理各类案件以及院内产生的各类物资成本及间接费用等经济成本 682.4万元 受理案件数 ≥9411件 执行标的额到位率 ≥60% 当事人满意度 ≥90% 诉讼案件结案率 ≥89.96% 审判业务保障率 100% 案件办理合格率 100%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有效促进 案件办理及时性 及时 审限内结案率 ≥95% 4100000025jz250000668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原店、宜村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1,034.0 1,034.0 4100000025jz250002230 AKTD专项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 13.8 13.8 410000260000000118814 办案及业务装备专项资金-中央 205.0 205.0 410000260000000118816 办案及业务装备专项资金-省级 62.0 62.0 附件: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6年部门预算
· 目录 第一部分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的由陕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搞好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抓好队伍建设。 (六)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 在业务工作中宣 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的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院规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 8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政治部;6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原店人民法庭、宜村人民法庭、菜园人民法庭、张茅人民法庭、观音堂人民法庭和计划生育法庭;1个下属事业单位,即陕州区人民会堂管理处。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三门峡陕州区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二级预算单位没有。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35.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6.08万元,降低14.2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我院有其他支出148.52万元,2024年行政人员减少,故经费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635.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5.5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62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73万元,占60.40%;项目支出1041.08万元,占39.6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35.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降低287.56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行政人员减少;二是我院项目经费较2023年有所降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8.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3.6万元,降低8.80%。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院2024年行政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行政运行类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3年也有所降低。 (二)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8.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类)支出1197.97万元,占45.5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支出632.5万元,占24.06%;案件审判(类)支出141万元,占5.36%;其他法院支出270万元,占1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9.41万元,占8.8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7.53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0.41万元,占3.72%。 (三)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8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2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其中: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6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院行政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行政运行类支出降低。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32.5万元,支出决算为6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预算为141万元。该部分支出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专项)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预算为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9%。该部分支出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专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专项)的支出,主要用于我院因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所产生的差旅费、邮寄费等,以及审判业务所需要的装备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4年退休人员经费因调整没有支出,有结余。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当年社保基数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有所下降。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金支出(款)死亡抚恤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主要是我院2024年有一名退休人员去世。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3.2万元,支出决算为5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调整行政单位医疗(项)到其他项目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所支出的57.53万元足以满足所有在职人员的医保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调整行政单位医疗(项)到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因我院2024年新进人员补缴公积金,预算不足以满足所有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9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2%,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8万元,购置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8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所有执法执勤车的燃油、车辆的维修维护、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还有新车购置后所产生的挂牌、喷漆等费用。2024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4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59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9.18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运行的办公费、维修(护)费、水电费较2023年增长许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8.2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说明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6.86%。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聘用制书记员”“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项目”“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经费(差供人员)”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围绕审判第一要务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非审判业务机构服务保障职能,促进审判质效持续提升,保障辖区法治安全,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为陕州区法院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不断创新为民举措。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人性化的诉讼服务。开展“分调裁”机制改革,减轻当事人诉累。坚持“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积极推广电子诉讼,办理跨域立案、跨域诉讼服务。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 为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我院根据年初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对财政预算资金采取全方位绩效自评,切实促进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 监控范围:为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程序:通过单位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分析,填写监控表并录入预算绩效系统。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收集资料、检查财务会计工作、窗口实地考察、发放工作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了各项指标评价。 明确评价工作岗位职责。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成立项目评价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孙凤云为组长,分管综合办公室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晓东为副组长,院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审管办、各业务庭室相关负责同志为组员的项目评价组,学习绩效评价相关内容,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制定自评工作方案,明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工作原则、评价依据、评价方法标准以及工作步骤等事项,有效规范自评工作程序。 制定绩效指标。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选用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主,即与历史水平、年初预定目标等进行比较,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 开展绩效自评。通过收集、查阅、核实有关资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等。通过查看会计账簿、各项审判质效数据、考勤签到等材料,依据各项目制度规定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各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形成评价结论,顺利完成了项目自评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9万元,执行数为9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自评,主要存在年初预算不够准确,造成年初预算数和全年预算数差额较大。今年已经是上划第五年,各项管理制度更加需要完善的空间。支付均衡度仍需改进,存在年底集中支出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院严格进行完善和改进,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提高领导重视程度,建立长期项目小组,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监督。 2、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各部门的绩效意识,各部门相互协调,促进绩效工作开展。 3、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年底集中支付。 4、加强制度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准确度。 5、增强预算的准确性,提高全院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认识,让全院了解预算并不是财务室一个部门的工作,为预算编制创造良的基础。 6、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确保项目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发挥最大效益。 7、细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实施。项目已经批复,各实施部门要认真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人,确定项目实施期间,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及时按照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变更,同时做好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中的控制管理,建好控制台账,确保资金对应绩效目标执行,强化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8、严格人员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熟练掌握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等各项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预算指标执行过程不交叉,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办案业务经费”、“聘用制书记员”、“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项目”、“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经费(差供人员)绩效自评情况:我院年初预算中编制了4个项目,决算中已完成编制的4个项目,其中:省考聘用书记员经费项目已经完成,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单位自聘干警劳务费、保安、保洁和委托业务费及院内其他维修维护、办公费等支出,已经完成。“办案业务经费专项项目”已经完成。“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经费(差供人员)已经完成。据全年资金执行进度及工作成效,全年绩效目标的完成率在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度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 2025年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 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共陕县县委办公室办【2003】6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的由陕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搞好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抓好队伍建设。 (六)、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的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机关本级预算。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机关本级预算包括: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院规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 8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政治部;6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原店人民法庭、宜村人民法庭、菜园人民法庭、张茅人民法庭、观音堂人民法庭和计划生育法庭等机构的预算;1个下属事业单位,即陕州区人民会堂管理处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总计2665.4万元,支出总计2665.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收入降低18.2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我院2024年退休人员增多,至2024年底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2025年预算支出降低18.2万元,降低0.68%。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降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合计26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65.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合计2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4万元,占62.14%;项目支出1009万元,占37.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665.4万元。与202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降低18.2万元,降低0.68%,主要原因:我院2024年退休人员增多,至2024年底,在职人员少,故2025年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4万元,占62.14%;项目支出1009万元,占37.8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65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63.9万元,占82.34%;公用经费支出292.5万元,占17.66%。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8.5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购置以及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4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我院2025年需要购置一辆特种车辆。属于执行指挥车,购置金额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4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我院因需要购置一辆特种车辆,金额高,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就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包括第五条)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262.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院2025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支出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以及相应的成本控制要求。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期末,我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三门峡陕州区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 2025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一、一般公共预算 2,665.4 一、一般公共服务 其中:财政拨款 2,665.4 二、外交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公共安全 2,173.3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五、教育 五、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七、上级补助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03.5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九、其他收入 十、卫生健康 95.5 十一、节能环保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十三、农林水事务 十四、交通运输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 十七、金融支出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93.1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二十七、预备费 二十九、其他支出 三十、转移性支出 三十一、债务还本支出 三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四、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2,665.4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2,665.4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收 入 总 计 2,665.4 支 出 总 计 2,665.4 预算02表 2025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代码 部门(单位)名称 总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单位资金 小计 其中:财政拨款 合计 2,665.4 2,665.4 2,665.4 2,665.4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665.4 2,665.4 2,665.4 2,665.4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665.4 2,665.4 2,665.4 2,665.4 预算03表 2025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小计 其他运转类 特定目标类 类 款 项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合计 2,665.4 1,656.4 1,165.3 198.6 262.5 30.0 1,009.0 781.0 228.0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665.4 1,656.4 1,165.3 198.6 262.5 30.0 1,009.0 781.0 228.0 204 05 01 行政运行 1,312.9 1,164.3 877.5 256.8 30.0 148.6 148.6 204 0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32.4 632.4 632.4 204 05 99 其他法院支出 228.0 228.0 228.0 208 05 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4.3 204.3 198.6 5.7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9.2 99.2 99.2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95.5 95.5 95.5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93.1 93.1 93.1 预算04表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金额 项 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小计 其中: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2,665.4 一、本年支出 2,665.4 2,665.4 2,665.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65.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 2,665.4 (二)外交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四)公共安全支出 2,173.3 2,173.3 2,173.3 二、上年结转 (五)教育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3.5 303.5 303.5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95.5 95.5 95.5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三)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93.1 93.1 93.1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十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二十七)预备费 (二十九)其他支出 (三十)转移性支出 (三十一)债务还本支出 (三十二)债务付息支出 (三十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四)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二、年终结转结余 收 入 合 计 2,665.4 支出合计 2,665.4 2,665.4 2,665.4 预算05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小计 其他运转类 特定目标类 类 款 项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合计 2,665.4 1,656.4 1,165.3 198.6 262.5 30.0 1,009.0 781.0 228.0 077012122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665.4 1,656.4 1,165.3 198.6 262.5 30.0 1,009.0 781.0 228.0 204 05 01 行政运行 1,312.9 1,164.3 877.5 256.8 30.0 148.6 148.6 204 0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32.4 632.4 632.4 204 05 99 其他法院支出 228.0 228.0 228.0 208 05 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04.3 204.3 198.6 5.7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9.2 99.2 99.2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95.5 95.5 95.5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93.1 93.1 93.1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09表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小计 其他运转类 特定目标类 类 款 项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资本性支出 合计 部门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4年诉调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公示 工作绩效:加强诉源治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诉调中心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共委派调解案件3818件,调解成功2083件,成功率为54.56%。 调解员信息: 王广绪,男,生于1959年5月,原工作单位:三门峡市场监督管理局陕州分局,擅长调解领域:物业纠纷、民间借贷及借款合同类。 赵娟丽,女,生于1973年12月,原工作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失业保险中心,擅长调解领域:婚姻家庭类纠纷、劳动保障类纠纷。 孙当军,男,生于1958年3月,原工作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政府,擅长调解领域:涉及中小企业合同类纠纷、民间借贷。 高安伟,男,生于1962年9月,原工作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信访局,擅长调解领域:涉及中小企业合同类纠纷、民间借贷。 张洁,女,生于1978年12月,原工作单位:渑池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擅长调解领域: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 张巧转,女,生于1976年10月,原工作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调解中心,多年从事法律工作。擅长调解领域:建设工程类、保险纠纷、合同类纠纷。 曹永军,男,生于1967年8月,原工作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基层,多年从事法务工作。擅长调解领域: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类纠纷、劳动保障类纠纷。
· 2023年度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的由陕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搞好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抓好队伍建设。 (六)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的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规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政治部;6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原店人民法庭、宜村人民法庭、菜园人民法庭、张茅人民法庭、观音堂人民法庭和计划生育法庭;1个下属事业单位,即陕州区人民会堂管理处。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三门峡陕州区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二级预算单位没有。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2,919.7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2,468.44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148.52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247.8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65.83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100.3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148.52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3,068.24 本年支出合计 58 3,030.92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3.36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40.68 30 61 总计 31 3,071.60 总计 62 3,071.60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 公开02表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068.24 2,919.73 0.00 0.00 0.00 0.00 148.5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68.25 2,468.2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 法院 2,468.25 2,468.2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1,544.65 1,544.6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98.60 598.6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124.00 124.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01.00 201.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6.81 276.8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76.81 276.8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65.13 165.1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1.68 111.68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67.86 67.8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7.86 67.86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67.86 67.86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6.80 106.8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6.80 106.8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6.80 106.80 0.00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148.52 0.00 0.00 0.00 0.00 0.00 148.52 22999 其他支出 148.52 0.00 0.00 0.00 0.00 0.00 148.52 2299999 其他支出 148.52 0.00 0.00 0.00 0.00 0.00 148.5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030.92 1,955.45 1,075.47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68.44 1,541.48 926.95 0.00 0.00 0.00 20405 法院 2,468.44 1,541.48 926.95 0.00 0.00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1,541.48 1,541.48 0.00 0.00 0.00 0.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98.60 0.00 598.60 0.00 0.00 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124.00 0.00 124.00 0.00 0.00 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04.36 0.00 204.36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7.80 247.8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47.80 247.8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40.51 140.51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7.29 107.29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65.83 65.83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5.83 65.83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65.83 65.83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0.33 100.33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0.33 100.33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0.33 100.33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148.52 0.00 148.52 0.00 0.00 0.00 22999 其他支出 148.52 0.00 148.52 0.00 0.00 0.00 2299999 其他支出 148.52 0.00 148.52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919.7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2,468.44 2,468.44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247.80 247.80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65.83 65.83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00.33 100.33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2,919.73 本年支出合计 59 2,882.41 2,882.41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3.36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40.68 40.68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3.36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总计 32 2,923.08 总计 64 2,923.08 2,923.08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2,882.41 1,955.45 926.9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468.44 1,541.48 926.95 20405 法院 2,468.44 1,541.48 926.95 2040501 行政运行 1,541.48 1,541.48 0.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98.60 0.00 598.60 2040504 案件审判 124.00 0.00 124.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04.36 0.00 204.3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7.80 247.8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47.80 247.8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40.51 140.51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7.29 107.29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65.83 65.83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5.83 65.83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65.83 65.83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0.33 100.33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0.33 100.33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0.33 100.33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433.4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61.42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338.41 30201 办公费 35.83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323.25 30202 印刷费 6.54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358.37 30203 咨询费 2.00 310 资本性支出 23.99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25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38.17 30205 水费 2.19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1.07 30206 电费 30.3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23 30207 邮电费 2.89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6.99 30208 取暖费 9.99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62 30211 差旅费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01.0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1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2.24 30214 租赁费 10.81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6.62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23.99 30302 退休费 136.62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25.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134.2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10.7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13.30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36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8.15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2.90 人员经费合计 1,570.04 公用经费合计 385.4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8.50 0.00 58.50 23.99 34.51 0.00 58.50 0.00 58.50 23.99 34.51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7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2.25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我院新招录6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我院项目经费较2022年有所增加;三是有其他收入和支出。综上,我院2023年收入和支出都有所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06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9.73万元,占95.1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48.51万元,占4.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3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5.45万元,占64.52%;项目支出1075.47万元,占35.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23.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31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我院因新招录公务员以及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我院项目经费较2022年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2.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1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16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院因新招录公务员以及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行政运行类支出增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2年也有所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2.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类)支出1541.48万元,占53.4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支出598.6万元,占20.77%;案件审判(类)支出124万元,占4.30%;其他法院支出204.36万元,占7.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47.8万元,占8.5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5.83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0.33万元,占3.48%。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54.6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8%。其中: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院因新招录公务员以及在职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行政运行类支出增多。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98.6万元,支出决算为5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预算为124万元。该部分支出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专项)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1万元,支出预算为20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该部分支出主要是办案业务经费(专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专项)的支出,主要用于我院因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所产生的差旅费、邮寄费等,以及审判业务所需要的装备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02.3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退休人员经费因调整没有支出,有结余。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当年社保基数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有所下降。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9.2万元,支出决算为6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调整行政单位医疗(项)到其他项目支出,行政单位医疗(项)所支出的65.83万元足以满足所有在职人员的医保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调整住房公积金(项)到其他项目支出,调整住房公积金(项)所支出的100.33万元足以满足所有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5.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3.99万元,购置车辆1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5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所有执法执勤车的燃油、车辆的维修维护、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还有新车购置后所产生的挂牌、喷漆等费用。2023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3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4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56.72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的办公费、维修(护)费、水电费较2022年增长许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7.6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我院根据年初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对财政预算资金采取全方位绩效自评,切实促进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 监控范围:为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组织开展程序:通过单位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分析,填写监控表并录入预算绩效系统。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收集资料、检查财务会计工作、窗口实地考察、发放工作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了各项指标评价。 明确评价工作岗位职责。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成立项目评价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孙凤云为组长,分管综合办公室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晓东为副组长,院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审管办、各业务庭室相关负责同志为组员的项目评价组,学习绩效评价相关内容,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制定自评工作方案,明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工作原则、评价依据、评价方法标准以及工作步骤等事项,有效规范自评工作程序。 制定绩效指标。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选用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主,即与历史水平、年初预定目标等进行比较,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科学性。 开展绩效自评。通过收集、查阅、核实有关资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等。通过查看会计账簿、各项审判质效数据、考勤签到等材料,依据各项目制度规定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各项目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形成评价结论,顺利完成了项目自评工作。 1、投入管理指标 该指标分值为30分,自评分30分。 2023年,我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663件,审执结7390件,结案率96.44%,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收案上升、结案上升、未结案下降、结案率上升”的“三升一降”良好发展态势,审判、执行质效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中列。 2、产出指标 该指标分值为25分,自评分25分。全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平安陕州建设。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66件,审结355件。其中,审结盗窃、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案件49件,坚决严惩侵害人身财产及暴力性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79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3件,全力维护群众出行及“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诈骗、敲诈勒索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110件严厉打击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全力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审结开设赌场罪等案件40件,严惩干扰社会安定的犯罪,守护好干净的生活环境。 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915件,审结3773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468件,全力修复受损的婚姻家庭关系,确保“最基本社会单元”的和谐稳定;审结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地产开发等合同案件1676件,切实维护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地补偿等案件15件,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审结其他类民事案件767件;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767件,进一步规范了民间融资行为,有力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4件,审结65件。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搭建沟通桥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听民情,知民意”常态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决遏制以滥诉谋求不当利益的不良风气,依法认定和处置行政滥诉行为,受理非诉审查案件24件,结案24件,受理其他类行政案件50件,裁定对23起行政非诉案件准予执行,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86件,执结3038件。先后开展“豫见执行”、“大干四十天、农商行专项清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他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活动;纳入失信黑名单774人,限制高消费778人次,司法拘留拘传225人,坚决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3、效益指标 该指标分值为35分,自评分35分。全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经济效益。聚焦主责主业,延伸司法服务,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审结涉企案件1910件,一审平均立案时间0.007天,平均办理天数29.89天,金融民商事案件审结率98.43%,涉企案件执行合同时长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 社会效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区委、区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及兄弟政法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高质高效审理一系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可持续影响效益。通过对项目各项指标的综合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发现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分析全年办案经费实绩情况,为今后办案经费科学使用提供决策依据。 履职效益完成情况。开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7次,搭建法院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广泛邀请200余名代表委员、企业负责人、律师、当事人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座谈会。严格落实院领导信访值班制度,每天都有院领导在信访值班室值班,引导多名信访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满意度情况。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实际完成90%,年度指标完成率90%。继续加强司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围绕区委和法院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宣传,弘扬主旋律。2023年,在人民日报、中国网、经济日报、学习强国、法治周末、今日头条、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三门峡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共刊发报道160篇,其中国家级主流媒体71篇,省级主流媒体31篇,市级主流媒体58篇。微信官方公众平台共更新97篇,政务网更新网页信息88篇,新浪微博9292条,其中《河南三门峡陕州区:代表委员进法院 “沉浸式”体验“一站式”服务》被推送至学习强国平台,党组书记、院长孙凤云撰写的《持续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剑撰写的《以“三四五”工作法引领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被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主办的《法治周末》刊发。完成政法委及上级法院新媒体转评赞任务8318条,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向社会传播法院好声音、讲好法治好故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当面答复。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诚恳接受意见建议。积极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司法公开的方式,以公开促公正,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本院的裁判文书上网率、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年初预算中编制了2个项目,决算中已完成编制的2个项目,其中:省考聘用书记员经费项目已经完成,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单位自聘干警劳务费、保安、保洁和委托业务费及院内其他维修维护、办公费等支出,已经完成。根据全年资金执行进度及工作成效,全年绩效目标的完成率在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度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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