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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饮酒侥幸上路 未出200米被查现已刑拘

  发布时间:2015-11-13 09:35:20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很多司机朋友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但是偏偏有人不信“邪”。11月11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中午喝酒被查的案件。

   “天这么冷,我以为中午没有交警查车呢。”心存侥幸的司机王某被查后如是说。王某中午在朋友家的喜事上喝了一杯,认为也不影响正常驾驶,便谢绝朋友的劝阻,结果从饭店出来没有200米,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王某自愿认罪,态度很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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