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上网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根据省高院的要求,陕县法院自7月1日起开始安排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但由于各部门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上网范围、上网时间等标准不统一,致使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整体不容乐观,与省法院要求相差很远。
为此,陕县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向陕县法院网供稿和法律文书上网的暂行规定》,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从制度上保障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专门召开院务会,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进行再部署。之后,各部门迅速行动,部门领导亲自把关,督促进度,对符合上网要求的裁判文书进行登记造册,逐级审批做好上网前的文档处理工作,并安排专人同院网络办公室人员对接。
截止10月26日全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按时圆满完成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