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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情于法皆不容 骗婚骗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03 17:28:48


    相夫教子、勤劳持家本是家庭妇女传统美德,也是家庭和谐、自身幸福的生活方式。杞县农村妇女方适兰不这样认为,她想用自己曼妙的身姿、迷人的脸庞作为天然资源去骗点钱,享受享受生活,却落了个身陷囹圄的下场。

    自2014年7月份至2015年6月份,被告人方适兰通过杞县沙沃乡村民柴七斤介绍,以“说媒相亲”、“母亲住院”、“子女结婚”、“结婚登记”等名义骗取开封市祥符区半坡店乡村民乔志文现金19000元。

    近日,开封市祥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方适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判决方适兰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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