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原告大营村郑某某高高兴兴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至此,一桩持续几十年之久的民事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991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后因诸多因素,双方矛盾日益恶化。经我院法官不辞辛劳下乡了解案件情况,三次深入基层向原告被告耐心地讲事实、讲法律,尽管原告与被告积怨已深,各种矛盾冲突不断,我院法官认为该案件属于经济纠纷,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根据原告诉求还是有调解的可能性。经过法官三次耐心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一场持续20多年的积怨烟消云散了。
通过此案,我院总结审理此类民事纠纷案件,一定要耐心细致,查明事实,针对案件本身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调解。更大程度地减少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有力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