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7日,经我院执行人员多方努力,一起信访骨头案件终于执结。
申请人辛俊亮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陕县观音堂镇阳洼村委、阳洼小学及李白勤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后判令三被执行人连带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三被执行人均未如期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白勤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无法执行,阳洼村委在三次赔付申请人1万元后,与阳洼小学均称无力再赔付剩余款项。申请人辛俊亮因该案事故造成二级伤残,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加之全家五口人,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贫困,其和家人对该案不能及时执结情绪很大,多次到市、县有关部门上访。进入9月份以来,申请人伤势日趋恶化,生命危在旦夕,其家属再次到市委进行上访,并声称要赴省进京上访,引起了市、县领导的高度关注。
恰逢建国六十周年大庆之际,全国信访稳定形势空前严峻,该案如处理不好将会严重影响我县的信访稳定大局。对此,我院高度重视,一方面先后数次到申请人家中进行看望,安抚申请人的情绪,化解信访苗头,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先后八次深入阳洼村委和阳洼小学进行执行,向他们宣讲法律和情理,消除抵触情绪,并动员他们到申请人家中看望申请人,切身感受申请人的痛苦。一方面到市、县各家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并多次与被执行人的主管部门县教体局和观音堂镇政府进行沟通、协调。
经多方努力,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终于达成协议。日前,执行人员已将全部执行款项13.5万元送至申请人家中。至此,一起多次上访、矛盾激化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