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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村民护瓜设网 捕到保护鸟类获刑

  发布时间:2014-11-03 09:08:56


    在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动物保护意识淡薄,大多数人对常见的麻雀、燕子等动物不够重视,认为这些常见的动物不珍贵,更不会意识到捕杀这类动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10月14日,滑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判决被告人冯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4年六、七月份,被告人冯某为了保护其位于薛庄村东地的西瓜不被鸟啄,分别在西瓜地的东北角和西南角布置两张捕鸟粘网。2014年7月9日滑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时,捕鸟网上共粘住鸟类30只,其中戴胜8只,燕子1只,斑鸠7只,乌鸦4只,麻雀10只(其中一只活体)。

    滑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建民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对国家禁止猎捕的动物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核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冯建民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对其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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