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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县 人 民 法 院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2009年全省法院向社会公开 承诺的十件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12 16:18:13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今年全省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在我院的贯彻落实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的体现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院党组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按照十件实事的性质和部门职责分工,对十件实事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提出了工作要求。希望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实事办好、办实、取信于民,使我院在全市法院的督检和考核中取得好位次,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院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高度,从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从践行承诺、取信于民的高度,从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实事好事的重大意义,在县委政法委和市中院的领导监督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今年承诺的十件实事切实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二)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单位负责制,把承诺的各项内容和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哪个部门和责任人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就追究哪个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督亲查,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

      (三)狠抓落实。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涉及本部门的落实项目要有明确要求,量化标准、限定完成时限、确定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保存,以迎接上级督查和考核。

      (四)加强督查。院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加强活动情况汇报,各相关责任部门将本部门8月底前的实事落实情况于9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9月10日前汇总后报市中院。之后的十件实事落实情况每月底前报办公室。院“十件实事”督查办公室要对十件实事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未按要求做好工作的部门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五)大力宣传。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承诺办理的实事好事,特别是要在立案大厅、人民法庭张贴实事的具体内容,让每一位干警都了解本单位承诺的事项,熟悉涉及本部门本岗位所承诺的具体事项和服务标准,让更多群众知道我们所承诺的具体事实和办理程序,让全社会关心、支持这项工作,让人民群众理解、参与这项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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