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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要账公司帮忙讨债 钱没要回反惹祸上身

  发布时间:2014-10-20 08:49:18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在现实生活中,要账有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笔3万元的债务就让市民胡先生伤透了脑筋。为了要回这笔欠款,他想到了向要账公司求助,没想到惹来了更大的麻烦。要账公司的刘某、李某、杨某、王某等人到场后,由于欠债人不露面,钱要不回来,刘某便向胡先生索要“交通费”。胡先生拒绝了,却因此招来了李某等人的殴打、辱骂,还不得不花钱换回了自由。10月8日,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刘某、李某、杨某、王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2013年7月21日,胡先生看到了一则小广告,上面有要账公司发布的信息。当时他讨债心切,就通过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与刘某取得了联系,两人在电话中商定,由刘某以2.4万元的价格收购胡先生3万元的债权关系,他们定于第二天在市区延安路见面。

    次日,刘某带着李某、杨某、王某等人驾车从郑州来到了许昌,和胡先生碰面之后,刘某和胡先生通过电话和债务人进行交流,可对方不但不承认这笔欠款,还拒绝与胡先生见面。见要账无果,刘某等人便要求胡先生支付他们来许昌所花的费用,遭到了胡先生的拒绝。刘某等人非常不满,他们带着胡先生驾车离开许昌返回郑州。在车上,李某、杨某、王某等人对胡先生实施殴打、辱骂,并要求胡先生支付6000元钱以换取他的人身自由,胡先生被迫同意。随后,杨某在新郑市一家银行从胡先生的银行卡内取走了5955元钱,胡先生才被他们放走。

    案件告破后,刘某、李某、王某的家属积极退回了赃款,并对胡先生进行了经济赔偿。尽管如此,刘某等人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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