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冒充总参军官骗财色 一行骗高手受严惩

  发布时间:2014-10-20 08:25:29


    武某自称能办事,关系广,继而又以总参军官自诩,博得了多人的信任,骗取了金额数十万元。然而谎言终归是谎言,最终还是让人们看清了武某的真面目。10月8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一、诈骗罪

    2012年7月25日,被告人武某冒用于跃红的名字,谎称认识某信用社的领导,可以帮助被害人李某某办贷款,后骗取被害人李某某12000元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武某用于跃红的名字,自称中国人民解放军71566部队保障处股长是其战友,以和中国人民解放军71566部队做生意为由,骗取被害人宋某某10万元。2013年10月,武某归还宋某某1万元现金。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2011年底,被告人武某用于跃红的名字,自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官,主动与被害人丁某某接触谈恋爱并同居,编造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丁某某现金73000元,并透支丁某某提供的信用卡,至案发信用卡尚有63068.71元欠款未还。

    2012年8月,被告人武某用于跃红的名字,自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官,以谈恋爱为名骗取被害人郝某某的感情,并于2012年9月与被害人同居直至2013年10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分别构成诈骗及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告人武某一人犯二罪,应当数罪并罚。综合全案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七十二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即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