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趁户主家内无人之际,使用携带的压钳将大门门锁剪断,将值钱的物品洗劫一空,不法男王某连续作案5起。经禹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10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王某年纪刚过三十,却是劣迹斑斑,曾先后因盗窃、抢夺、容留他人吸毒获刑。为了捞钱更快,王某出狱不久后又走上了犯罪的老路。今年年初,王某发现一户主家大门紧锁,就利用压钳将大门门锁快速剪断,将一台电视机盗走。利用同样的手法,王某又连续作案4起。盗取电动车、摩托车、电脑多件物品价值。经鉴定,王某所盗物品价值55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多次入户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某当庭认罪,案发后赃物已追退失主,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