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在院政治处主任张社红同志的陪同下,陕县人民法院聘请的十位廉政监督员视察了法院工作。
为了切实落实司法为民,自觉践行“三个至上”的要求,2009年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其中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增强法官的拒腐防变能力,确保法院廉洁司法,公正裁判,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经常邀请他们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召开座谈会,接受廉政监督员的监督,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组织推荐等形式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检察院等部门选聘了崔保良等十位同志为我院的廉政监督员,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制定了廉政监督员监督规范,确定了监督范围、程序、监督方式、定期活动的时间。
廉政监督员首先听取了我院工作介绍,视察了立案庭、法警队等部门,尔后,旁听了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郑西铁路客运专线03标段项目物资部原部长范国华受贿一案的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