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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轻伤他人 讲义气害人害己

  发布时间:2014-10-14 08:19:54


    为讲哥们义气,竟然帮助朋友将他人打成轻伤,结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0月10日,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雪涛拘役三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万元。

    今年19岁的王雪涛是登封市徐庄乡的一位青年农民。2013年12月13日晚,其朋友张某在本乡一网吧内与在此上网的李某因小事发生了矛盾。当王雪涛接到张某要其帮忙的求助电话后,立即决定“拔刀相助”。随后,他乘车赶到这家网吧内,不计后果地用砖头猛砸李某的头部。后经鉴定,李某头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雪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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