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主在天气炎热的时候,往往行车途中打开车窗,但下车时却粗心大意忘记关掉,这给了那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10月8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今年六月份的一天,李某在大街上闲逛,路经一辆轿车时,发现车窗未关,李某见四周无人,遂心生歹意,将副驾驶上的一台摄像机拿起溜之大吉。经鉴定,该摄像机价值近1300元。尝到甜头的李某觉得这样来钱挺快,就开始留意那些未关车窗的轿车,没过多久,李某又逮着了机会,将一个装有戒指、手机、现金等物品挎包顺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