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院民事审判庭及五个人民法庭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中,通过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以调解方式或通过调解自动撤诉结案的有269件,调撤率高达74.9%。
我院在“调解年”活动中,认真贯彻“调判结合、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的指导原则,采用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工作方法,在民事审判庭及各人民法庭均设立调解工作室,聘请了人民调解工作联络员,在人员、程序、方法诸方面加大调解力度,营造调解的环境和氛围,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推行了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判前调解、送达调解和判后调解等一系列多元化调解方式,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自觉履行、执行全过程。通过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争取案结事了,实现以案释法,扩大教育面,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为广大群众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