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们为了骗钱,所使用的手段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9月19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判决生效,网上开假公司骗钱的被告人吴信、吴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5000元。
今年2月,卜明急需采购一批化工原料“醋酸乙烯”,便上网搜寻相关信息,当其浏览一家名为“青岛恒瑞化工有限公司”的网页后,觉得其报价比较合适,就与网上所留的电话联系,接电话的吴信以公司销售经理“李波”的名义与卜明就价格及付款方式进行了商谈,在取得卜明信任后,吴信通过电子邮件向卜明发送了“产品购销合同”,让其预先支付10万元。2014年2月21日,被害人卜明向“李波”指定的帐户转账10万元。2014年2月24日,吴信又以送货司机的名义与卜明联系,让卜明将剩余的13.8万元货款转账至上次指定的账号。
几天后,未见送货的卜明多次拨打“李波”电话,均是关机状态,这才发现上当受骗,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4月11日,被告人吴信、吴义被抓获。
后经审讯得知,骗取的23.8万元货款到账后,吴信便指使吴义在广东汕头市的一ATM机上分3次进行了提取,吴义分得赃款1.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信、吴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的青岛恒瑞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害人卜明签订化工原料买卖合同,骗得23.8万元货款,数额巨大,系共同犯罪。法院遂以合同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