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一名男子却伙同他人打起了“死人”的主意,深夜撬开陵园大门盗走骨灰盒,并向陵园敲诈勒索钱财。近日,浉河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熊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在社会上胡作非为。2013年12月2日夜,经预谋后,被告人熊某某伙同叶某某(已判刑)、四哥(另案处理)窜到信阳市金山陵园,撬开该陵园骨灰盒存放堂门,盗走骨灰四具,并将写有索要现金3万元的敲诈信留放现场。2013年12月3日上午,在通过电话对金山陵园索取敲诈款时,叶某某被当场抓获,被告人熊某某等人逃离。2013年6月22日被告人熊某某被驻马店市确山县公安局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某以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熊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