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门峡法院立足于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在审判执行中有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法官干警日常的行为准则。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切实有效管控案件审限,坚决杜绝立案难和隐性超审限,有力地提升审判效率。全体干警迅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审判执行工作格局、依托博客、微博、微信自媒体、司法网络拍卖,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深入开展。
二、尊重诉讼程序规则,尊重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促进当事人树立平等、友善的价值观,杜绝人身攻击等不合规范的言辞和行为。在依法行使权利的同时,尊重他人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利,强化驾驭庭审能力,向当事人释明庭审的核心是准确查明事实、充分发表意见。
三、充分保障以诚待人者的合法利益,使背信弃义者的非分之利受到严惩,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严厉打击虚假诉讼、伪造证据、隐匿财产等不诚信的诉讼行为,充分发挥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及时识别、审查和处理,依法对破坏、扰乱正常司法秩序的行为进行惩处。
四、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文明。规范和制约司法权,加强法律释明和裁判答疑工作,通过调查取证、言辞辩白、明察秋毫、体察冷暖等方式进行事实发现保障当事人权益,以绵柔人性和人情融入理性司法,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的温暖和司法的柔情,进而促进冲突双方自觉进行理性思考、复归和谐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