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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法警支队对基层法院安保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4-07-18 08:39:04


    7月8日至7月16日,三门峡法院法警支队根据省高院下发的全省法院安保工作大检查紧急通知的要求,成立了由法警支队政委为组长的检查组,对辖区六个基层院的安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省高院要求针对5个大项26个小项逐个落实。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法院的安保工作落实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法院警力配备不符合规定,兼职法警较多,影响警务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多数法院干警的防范意识不强,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三是人民法庭安保措施不够到位,没有配备法警或专职安保人员,安保设施和装备不够齐全,安全隐患较多。四是部分分法院法警大队训练工作抓得不紧,训练制度落实不严格,应急处突演练没有真正落实。

    检查结束后,法警支队就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与各基层法院的主管领导进行了反馈,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整改。一是进一步配备必要的安保设备,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二是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干警特别是司法警察的的安全意识,解决个别法官麻痹和侥幸思想,强化当事人情绪疏导;三是加强重大警务任务的组织领导,强化对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处置预案,增强安保工作的主动性;四是强化措施,完善制度,保证安保工作各项制度的严格落实;五是加强训练,提高法警警务技能和处突能力,切实把安保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为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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