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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闺女不养娘 法院执行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4-06-19 08:51:09


    年逾八旬的韩老太膝下有六个女儿,被十里八村成为“六朵金花”,本应含饴弄孙的她,现在确是寄养在托老院,每天愁容满面,无奈和六个女儿对簿公堂,要求六个女儿每年支付赡养费4800元(每个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

    汝南县人民法院为韩老太诉讼开辟了“绿色”通道,先是免除诉讼费,快立、快审。判决生效后,承办业务庭及时转入执行局进入执行程序立案执行。汝南法院执行局挑选精干力量组织执行。执行干警首先找到韩老太的女儿:付某盘、付某玲、付某洁、付某云要求,其他两个女儿主动履行义务。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赡养义务,2014年4月2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付某盘、付某洁、付某云的银行存款,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付某玲履行义务。因申请执行人韩老太在汝南县某托老院生活,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把赡养费4800元送到申请执行人韩老太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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