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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车内抢劫 女车主机智脱险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6月3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郭某犯抢劫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从工商银行取钱出来驾车准备离开的李女士,万万没想到会有一名男子趁其不备溜进车内实施抢劫,面对危险李女士巧妙脱身,劫匪终被擒下。

    2014年1月12日11时许,曾被收容教养、判刑6年的被告人郭某,因没钱回家过年,走到安阳市开发区某银行附近时便伺机抢劫。此时,被告人郭某看到独自从某银行取钱出来,且独自驾车的李女士,便生歹意,当李女士打开车门坐进车内时,被告人郭某趁机钻进李女士的汽车后排实施抢劫,机智的李女士提着装钱的提包就跑,郭某下车追赶李女士并将其按倒在地殴打、抢包,李女士的求救声引来周围群众,慌了神的被告人郭某遂逃离现场。后被告人郭某在开发区银杏菜市场附近被抓获。

    文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钱物,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未遂)。被告人郭某有未遂情节,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郭某的认罪态度、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量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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