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7日,根据县政府要求,三门峡渑池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县公安局、人劳局、工信局、仰韶乡共同组成联合督导组,经过几天努力,成功处理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纠纷案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多名外地农民工到县政府反映,随同包工头白某某承包东方希望铝业有限公司有关设备安装工程,工程结束后,经结算欠工资款55000余元未付,农民工情绪激动,行为极度失控。
经了解,清华同方鞍山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东方希望铝业有限公司有关设备安装工程,工程由包工头白某某带领30余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东方希望铝业有限公司与清华同方鞍山有限公司及包工头进行了结算,由于诸多因素,30余名农民工未得到应有的工资款,他们多次与包工头发生肢体冲突,并限制其出行,后包工头趁人不备逃离。
得知情况后,按照县政府要求渑池法院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迅速组织诉讼服务中心的干警,积极与联合督导组联系,参与协助该项工作,经多方努力,终于与包工头取得联系。经与东方希望铝业有限公司、清华同方鞍山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几经努力,30余名农民工的55000余元工资款得到妥善处理。6月8日,联合督导组按名册将3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款全部发放到位。
随后,农民工代表特意制作一面锦旗送到了法院,他们说:“感谢法院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顺利安心地回家忙夏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