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中院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专项检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通知》后,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亲自作出批示并提出明确要求,中院即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睿妮任副组长,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审监庭庭长及法技处处长为成员的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同日,用内部明电形式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专项检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通知》及中院具体要求转发到各基层法院和中院相关部门。
各基层法院及中院审监庭在时间要求紧、本职工作非常繁重、专项检查涉及面广、审判人员流动大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加班加点工作,查阅涉案卷宗100多本、调查走访监狱及公安监管支队、仔细核对每一个案件和每一个数据、协调督促、认真统计、归纳汇总。三门峡中院经对2011年以来减刑的60起“三类案件”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改造表现和减刑幅度等多项数据的统计,对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符合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