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4年3月14日傍晚,陕县观音堂镇杨洼村2岁男孩王博涵在独自玩耍时不幸被严重烧伤,受伤程度为头面颈、胸部、四肢85%二至三度烧伤;中度吸入性损伤;双耳廓重度烧伤,目前家里已举债花费20余万元,后期巨额的治疗费用更让这个贫困的家庭愁眉不展,孩子幼小的心灵也承受着巨大的伤痛。
乐善好施、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帮助王博涵小朋友顺利完成后期治疗,使其早日康复,6月5日上午,在陕县法院五楼会议室,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保带头捐款,全体干警积极响应、慷慨解囊,主动伸出援助之手,用自己的善举为王博涵小朋友献出一份爱心、送去一份的关怀!目前,陕县法院已将捐款4300余元送到陕县慈善总会,由他们转交王博涵小朋友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