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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夫大意 妻命丧黄泉

发布时间:2014-05-20 08:16:07


俗话说的好:“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既然你驾驶车辆行驶在道路上,那就要严格的遵守交通法规,这既是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别人的家庭负责。2014年1月9日,陕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陈某与杨某原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夫妻,家庭和睦,感情稳定,小日子过得也算是平淡幸福。可是因为一次车祸,杨某却永远与她的家人阴阳两隔,而造成此次事故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与她在一起生活的老公。

  2012年9月18日晚,被告人陈某带着妻子杨某驾驶着重型低平板货车沿连霍高速公路自西向东行驶,一路驶来,倒也顺畅,不知不觉时针指向了凌晨00:20分,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当时连霍高速公路上刚刚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杨某某所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因交通事故而停靠在路边。此时被告人陈某因一时疏忽,造成车速过快,驾车猛烈的撞上了杨某某所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的尾部,使车辆又改变方向后又撞向了毋某所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厢左前部,从而致使杨某某所驾驶的货车前移并刮擦到张某所驾驶的轻型货车,导致杨某某、张某的货车翻入道路南侧边沟,造成被告人陈某的妻子杨某当场死亡,四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被告人陈某负全部责任。案发后,陈某认罪态度良好,被害人的母亲也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对陈某的行为谅解。

  陕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四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为本该能避免的一场车祸支离破碎。最后,本案法官衷心的提醒各位司机朋友们:“车祸猛于虎,安全记心中,开车一定要慢!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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