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法院持续强化财产保全引导工作,完善“财产保全+先行调解”模式,畅通保全团队、审判团队协作渠道,以高效有力的保全措施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治好”还款“拖延症”,为矛盾化解与审判提速按下加速键。
从“消失不见”到即刻转账履行
赵某因农业生产需要,雇佣辛某及其设备进行犁地、耙地作业,双方约定完工后立即付清全部费用。辛某按要求完成了土地作业,赵某支付10000元后,剩余5500元未按约支付。辛某多次催要,赵某屡屡承诺,但始终未能兑现,直至最后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为躲债“玩消失”。
辛某无奈诉至法院,在保全团队释法引导下一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2025年8月7日,菜园法庭受理案件后,保全团队同步启动保全程序,冻结了赵某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得知账户被冻结后,“玩消失”的赵某第一时间出现,主动联系审判团队和原告辛某,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并于账户被冻结当日通过他人微信向辛某转账6000元,偿还了欠款及利息。辛某的“辛苦钱”得以快速追回,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从“久拖不付”到庭前全部履行
2022年4月,三门峡某铸材公司与合肥某精铸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三门峡某铸材公司依约向合肥某精铸公司供货,该公司收到货物后全部投入使用,但未全部支付货款。三门峡某铸材公司多次前往合肥索要货款,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2025年7月,三门峡某铸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合肥某精铸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为防止被告合肥某精铸公司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团队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冻结了被告名下银行账户,并委托合肥某法院查封被告名下其他财产。面对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局面,被告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当场支付部分货款,并在开庭前最后一天主动履行了剩余款项的还款义务,纠纷最终得以实质性解决。
从“有钱就付”到调解分期履行
胡某向某建设集团公司供应建筑材料,该公司向胡某支付了部分货款后,剩余货款迟迟不予支付。胡某多次催要,但该建设集团公司均以发包方未向其付款为由,表示暂时没有支付能力,待有了钱就付款。诉讼过程中,经胡某申请,陕州区法院依法对被告某建设集团公司采取保全措施,足额冻结了其名下银行存款。
账户被冻结后,被告表示愿意调解。在宜村法庭干警的积极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分期还款方式,并于调解当日依约履行了第一笔还款义务。事后胡某及其代理人表示,以保全促调解效果明显,既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双方矛盾激化。
“以保促调、以保促履”的方式,不仅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还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能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实现。下一步,陕州区法院将继续做深做实财产保全工作,充分发挥财产保全的“加速器”作用,全面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效能,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