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几日,陕州区法院菜园法庭高效化解6起纠纷,无论案件是调解结案还是判决结案,当事人均全部或部分履行了法律义务,金额高达近30万元,案件实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一案当事人手握历经多年讨回的钱款热泪盈眶,连连称赞“你们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太感谢了!”
混凝土买卖三连案:2022年,曹某多次向孙某、贾某的多个工地供应混凝土,11万余元的货款久拖未付。曹某遂将孙某、贾某以及两个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支付货款及2万余元损失。诉讼中,双方就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存在较大争议,承办法官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多次与当事人见面沟通、释法明理,并在双方律师的积极配合下,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孙某、贾某同意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当场履行12.3万元,三案一次性了结。
十余年借款纠纷:2012年,刘某从孙某处借款5万元,拖延十余年未予偿还,孙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承办法官结合双方系熟人关系、借款事实,以及目前经济状况等,充分与当事人沟通,经多次协商,刘某同意还款,并当庭清偿了全部款项,双方纠纷圆满化解。
借款担保争议案:2024年,陈某向张某某借款20万元,张某提供担保。后张某某以借款迟迟未予偿还为由,诉至法院。诉讼中,双方对担保性质、保证期限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针对关键时间节点抽丝剥茧,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反复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担保人张某当庭偿还借款本金7万元,其余款项由陈某与张某某另行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审结。
婚约财产返还案:昝某与尚某解除婚约后,昝某父子起诉尚某母女要求返还彩礼及黄金首饰。案件虽未能调解处理,但经过诉讼中承办法官多次的释法明理,判决后,尚某母女在上诉期内依照判决内容积极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退还原告约4万元财物,纠纷终究圆满化解。
近年来,陕州法院菜园法庭始终以“小法庭办大事”的担当,运用“庭前细阅卷、庭中抓症结、庭后勤沟通”工作模式,针对案件焦点精准调解,在释法明理中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围绕诚信、友善,在涉民生案件审判实践中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当事人以诚为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6起案件以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快速化解,既避免了当事人陷入漫长的诉讼、执行程序,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切实保障了当事人权益即时落地。干警们加班加点、锲而不舍的解纷坚持,让“案结事了”不仅成为矛盾纠纷的终点,更成为群众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陕州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判前释法、判后答疑,以锲而不舍的态度抓紧抓实每一次调解工作,在情理法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