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菜园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民事纠纷案件,通过人民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因该案引发的打架斗殴案件也迎刃而解,使得原本闹得不可开交、句句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的两家人间的矛盾,终得圆满解决。
2024年7月的一天深夜,三门峡市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被打伤了,民警遂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经了解,由于伤者拖欠对方货款迟迟不予支付,从而双方矛盾激化,引发纠纷。在公安机关对这起治安案件调解处理期间,货主一纸诉将欠款人诉至陕州区法院,要求对方支付长期拖欠的货款。
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认真查阅卷宗,并通知当事人到庭询问情况,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事实,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双方各有心结,货主纠结于对方不讲诚信,长期拖欠货款不付,以致心中不满,而欠款人虽不能兑现付款承诺,但因被货主方亲属打伤,亦是愤怒不已,要求赔偿损失。原本只有货款纠纷的两方,因肢体冲突将事件矛盾激化,双方各持立场、互不退让。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很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如果直接判决处理,双方矛盾依旧存在,案件得不到实质性化解。基于此,承办法官又仔细阅看卷宗,并与公安机关联系,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及进展,从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为出发点,再次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用讲“家常话”的方式,与当事人真诚沟通,进行释法明理,并通过律师的积极配合,经多方努力,双方终于对货款支付及人身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该起民事诉讼及治安案件一并得到解决,随后,欠款方积极履行了协商意见,向货主履行了第一期货款,从“大打出手”到“实质化解”,为两起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陕州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考虑问题,通过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实现共心共情,增强释法说理的感染力和认同度,充分将司法温度体现在人民法院实践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中,实现情理和法理的交融,让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更加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