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0月份接到陕县县委政法委、陕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警灯闪烁保平安”城区夜间巡逻工作的通知后,陕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且安排法警大队具体实施此次活动。接到任务后,全体执勤人员在白天辛苦工作后,夜间仍然准时坚守在各自的执勤岗位,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12月24日晚8时许,在卧龙街与永乐街交叉路口执勤点,有一名过路的青年报警称永乐街南段路边躺着一名男子,接到报警后,执勤法警刘绍宾、吕蕊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身上有很浓的酒味,躺在路边上,在寒冷的冬季,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执勤法警刘绍宾、吕蕊当即将其搀扶到执勤车里,并试图询问其家庭住址、家里联系方式等情况,但此时醉酒男子因其意识模糊、吐字不清,询问过程并不顺利。执勤法警并没有放弃,此时,刘绍宾对该男子仔细辨认,发现时周边小区的居民杨某某,由于和他并不熟悉,只能与该男子的朋友郭某某联系,进而通知其家人,20分钟后其家人赶到了现场,执勤法警在他家人的指引下,将该男子安全送回了家,男子的家属激动万分,并向执勤法警真挚道谢。
12月29日晚上10时许,执勤干警刘绍宾、任安有在同一执勤点又将一名醉酒男子蔡某安全送回大营家中。
“警灯闪烁保平安”活动开展以来,陕县人民法院法警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服务民众,为打造平安先进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大局稳定做出了自己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