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1日上午, 陕州区法院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 ,邀请区纪委、区粮油流通储备管理中心等8家单位对陕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辛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进行庭审观摩。陕州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马卢生担任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辛某利用兼任企业会计及出纳的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和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开展了法庭调查,之后进行了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序、高效,最后,合议庭宣布该案件择期宣判。
通过此次庭审观摩大家纷纷表示,要从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立足本职工作,勤勉敬业,远离违法犯罪“高压线”,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党和人民负责。
陕州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庭审教育作用,以旁听庭审作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平台载体,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牢把握纪律要求,依法从政,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让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深刻教训,拉高标准、狠抓落实,以审判质效的大提升、司法作风的大转变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