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陕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社红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让几代为邻、和睦友好如今却反目为仇、对薄公堂的邻居重修旧好。
2020年6月24日晚,一场暴风雨把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黄村的人们惊醒,习某洋发现邻居张某祥居住的三层楼顶被风掀起后撞击到自己居住的三层楼顶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并致使严重损坏,二楼、三楼水泥墙护栏、玻璃和窗户、三楼彩钢瓦屋顶、墙体、横梁不同程度受损,习某洋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局当即派出民警数人,到事情发生地进行了实地录像取证,并进行调解,未能成功。此后,习某洋要求张某祥赔偿,双方分歧较大,经黄村村委干部及邻居们的多次调解,亦未成功,两家人各执己见,事情发展到不可调和、反目成仇的地步。
2020年8月11日,习某洋一纸诉状将张某祥起诉到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请求张某祥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6260元,以及间接损失、因损失造成的误工费每天200元等。立案后,庭前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各抒己见、互不相让。2020年10月27日,原告习某洋申请鉴定。2021年4月22日,河南华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原告习某洋光伏发电设备等损坏的财产价值为人民币7620元。2021年5月19日开庭后,主审法官张社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多年的邻居,长期以来原告习某洋父母与张某祥两家人互相帮忙、友好来往的情况,当即休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首先让双方握手示好,然后引导双方就各自在处理纠纷中的姿态进行自我打分自评,使双方一下子拉近了距离,建立起了良好的沟通氛围,法官抓住时机引导双方求大同存小异、互谅互让,让他们重建真诚、重铸信任,最后以张某祥赔偿习某洋4500元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重修旧好。
此案只是陕州区法院多元化调解模式的一个缩影。陕州区法院始终围绕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目标,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仅力求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还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