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教育整顿丨我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止纷争 为民解忧获点赞

  发布时间:2021-05-18 16:00:45



    2021年5月13日下午,一面印着“以法释情说理服人 辛苦为民理应点赞”的锦旗送到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诉调中心,以此表达对诉前调解员的感激之情。

    2020年4月,李某某与某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租地款3000元,尚欠2000元未支付,当事人李某某多次向其讨要未果,诉至陕州区法院。陕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案件后,鉴于案件矛盾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调解员李金花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告联系,将原、被告双方约到调解现场,与调解员孙当军一同对原、被告耐心释法明理。被告最终将所欠2000元租金当场给付,原告撤诉,此案圆满解决。李某某激动地说:“我没想到法院办事效率这么高,案子一下午就解决了,真心感谢法院为民办事,替民解忧。”

    陕州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诉前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诉前调解机制,推进案件实质化繁简分流,对权利义务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直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快调快结,有效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快速高效化解群众各类民商事纠纷,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zzb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