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以开展“调节年”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行“马锡武”审判方式,不断探索调解工作新机制。创立了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判后调解、执行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使人民法院的工作走入工厂、学校、矿山,延伸到人民群众的田间地头、老百姓的炕头,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全县“晋十争强”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200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62件,审结556件。其中调解结案达421件,案件调撤率达75.5%。县人大代表在视察评议陕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时,对该院的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