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一面印有“廉洁奉公真诚为民 惩恶扬善执行神速”的锦旗送到了陕州区法院执行法官黄镇手中,申请人握着黄镇的手激动地说:“三年了,终于拿到了这笔赔偿款,太感谢了!”
2018年5月24日,王某亮驾驶小型客车,沿陕州区观音堂镇韩洼村村中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村中转弯时,与李某军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李某军因赔偿问题诉至陕州区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王某亮既不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亦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逃避赔偿,东躲西藏,隐藏行踪,承办法官经多方查找也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下落,案件一度难以执行。
2021年3月23日,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电话,声称在观音堂镇发现了王某亮行踪,执行干警们迅速出发前往观音堂镇,在其家中未寻到人,干警们并未放弃,多方打听寻找被执行人踪迹,经过干警们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在一家水果店中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亮,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明理,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面对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执行的威慑,被执行人自知推诿责任逃避执行,终将受到来自法律的制裁,当天下午就将2.9万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纠缠双方当事人三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锦旗虽小,情意真切,饱含着群众与法官之间的鱼水之情,诠释着法官的为民情怀。“我为群众办实事”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陕州区法院干警为民情怀的真实写照,干警们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教育整顿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