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县法院宜村法庭在审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时,因其中一方当事人无法来到法庭直接参加诉讼,审判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借助网络进行视频对话,并成功调解该案。这是陕县法院乃至全市法院系统以现代化科技手段审理办结的第一案,是陕县法院便民司法的一次新尝试,既丰富了审判工作方式,拓宽了审判工作渠道,更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
2012年7月,南某因工程资金周转需要,从陈某处分三次借款共计170万元,后因经营亏损,南某无力清偿巨额借款,便外出躲债,踪迹全无,陈某将南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四处查找南某无果后,遂调整思路,数次找到南某家人做思想工作,用春风化雨般的真诚滋润了当事人亲属的心田,取得他们的信任,得以与南某电话联络,经过电话沟通,与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调解协议。但是南某始终不愿告知具体住址,无法确认身份和签署调解协议。为了方便诉讼,尽快结案,3月15日,承办法官依约打开视频,与网络另一端的当事人南某进行视频通话,通过对其身份进行核对,其本人对陈某诉其借款170万元的事实及调解意见予以确认,人民法院确信为其本人真实意思后,依法制作了调解书,并由南某委托的代收人直接签收,该案圆满审结。
“让网络搭建起当事人和法官沟通的桥梁。”陕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建中介绍说:“这种借助网络视频调解案件的模式适用于案情较为简单、被告在异地或者因种种原因不能来法院应诉的情形,在为当事人最大程度上节省时间和金钱的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今后,我院要把网上调解工作长期化、规范化,使司法的关怀和温暖真正走进人心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