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三位当事人及亲属走进陕州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服务百姓”的锦旗送到陕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社红和陕州区人民法院观音堂法庭庭长任娟娟法官手中,表达对陕州区法院细致高效公正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原告赵某珍、秦某林、秦某与被告秦某海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被告秦某海与三原告在同一村居住,原告外出工作期间,被告私自收割原告在耕地上种植的小麦,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益,因协商未果,故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处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愿意作出让步。被告坚持认为该地块牵扯另一家,表示等另一家将其损失赔偿之后再向原告赔偿,因双方意见差距较大,致调解未果。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任娟娟认真研判案情,梳理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裁判中论理充分,公平公正,依法判决,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陕州区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法官的鞭策,我们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人民法院工作主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