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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法院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履职上任

  发布时间:2013-03-19 10:37:14



    3月18日上午,在陕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来自原店镇政府的人员陪审员李葱霞正在参与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这标志着我院新任命的5名人民陪审员正式履职上任。

    2013年,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我院从政府机关、妇联会、居委会等单位挑选5名人员充实陪审员力量。此次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具有年纪轻、文化程度高的特点,且多为基层部门骨干,结构更趋合理,素质有较大提升。

    为增强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职参与审理案件,我院逐步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及时给予陪审案件补助费,报销陪审员交通、食宿费用,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积极性;同时,针对人民陪审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给每人配发了一套常用法律书籍,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开展新出台法律、法规学习和旁听庭审,提升陪审员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庭审实务能力。

    据统计,2009年以来,陕县法院综合考虑辖区内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案件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范围和名额,依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人大常委会任命等选任程序,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各行业、各阶层聘任热爱人民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有专业特长、在群众中有威望、具有广泛代表性和群众基础的25名人民陪审员。这些人民陪审员,通过自身的努力,不仅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为案件公正审理、树立法院形象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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