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陕州区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以案普法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0-09-17 11:02:48






    2020年9月15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观音堂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西李村乡高沟村三十名村民与被告占某某、张某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办案法官考虑到涉案当事人较多,且当下正处于农忙时节,百姓忙于农务,遂将该案安排于该村村委会院内,进行巡回开庭审理。

    2017年6月10日,经高沟村一组干部牵头,一组群众代表与二被告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一组30户村民的土地共103.1亩(合同后附有每户的土地亩数及租金清单)出租给二被告种植艾蒿,租期为三年,每年每亩租金为500元,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年的6月10日,合同注明必须先交租金再种地,二被告支付了两年的租金后,未继续支付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0日的租金,后原告拒绝被告收割承包地上的艾蒿导致被告因迟延收割艾蒿而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庭审中,法官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辩论,认真倾听双方的辩论意见,并及时准确地归纳争议焦点,用通俗的语言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按照每亩420元的价格补交原告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0日的迟延租金,并由被告反还所承包的土地。该案的顺利调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增强了其法治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陕州区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真正实现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打通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触摸到司法的温度,感受到人文的关怀。

责任编辑:zzb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