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日,注定是有温度的一天。张茅人民法庭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理念,成功调解一件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原、被告当事人对结果露出的满意笑容深深印在张茅法庭干警的脑海。
提起“法律一词,在老百姓印象中,无非就是穿着法袍神情严肃的法官、冰冷无趣的法条、肃穆宁静的审判环境。但作为派出法庭的干警,想为“法律”做一次无罪辩护,因为他是有温度、有温情的。
案件中五个原告与三个被告的父亲刘某某原是某中心学校离休教师,刘某某于2017年2月因病死亡。五原告向其父亲所在学校提交了死亡医学证明和遗体火化证,学校为五原告办理了刘某某的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费用162772元。但在领取该费用时,因五原告与其父亲的后继妻子王某之间的分配问题未达成一致,致使该款未能及时领取。2018年11月,刘某某的后继妻子王某死亡。五原告将学校诉至法院,请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等费用,该案经张茅法庭调解作出调解书后款项暂存至法院账户,待双方协商分配数额后,予以领取。后因双方协商分配未果,五原告将王某的三个孩子列为本案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对调解书中确认的抚恤金、丧葬费进行分配。
在案件审理中获悉,本案五原告的父亲与三被告的母亲均系再婚,双方婚后虽然共同生活了十几年,但因双方结婚时各自子女均已成年,且均未与二人共同生活,本身感情就较淡漠,加之在刘某某及王某死后,子女之间为二人的后事处理等问题中产生不同意见,致矛盾升级。双方到庭后,情绪都非常激动,各说各的理,甚至不愿意坐到一起协商。面对此种情况,法官当即决定背靠背调解,在通过分别询问,及时了解双方的心结后,不厌其烦,向双方讲法律,讲亲情,让他们换位思考……。几轮的辨法析理,终于使他们的情绪冷静下来,愿意各自作出退让。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欢喜而散。
本案的成功调解与其说是法官的调解技巧高明,不如说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法律的温度促成的。如果不是法律的温度,原、被告可能因分配不如意而反目成仇;如果不是法律的温度,原、被告可能对法律的定义永远是冰冷、死板的刻骨印象;如果不是法律的温度,原、被告可能对判决结果异议而陷入无穷尽的上诉旅程;如果不是法律的温度,……
案件诉至法院后,原、被告当事人自然而然的成为利益的对立面,也难免带有一定的情绪。但作为法官,不能简单而又机械地将案件放进法律的条条框框来判断是非、迅速做出结论,更需要的是弯下腰、沉下身,切切实实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这就是法律的温情赋予法官的职责,也是人民法庭最基础的工作任务,更是作为人民公仆的意义所在。
所以,谁说法律冷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