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通过组织某工伤伤残待遇一案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申请执行人阴某于2017年入职三门峡某商务酒店,同年8月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部门仲裁后,双方达成仲裁调解书,履行期限届满后,三门峡某商务酒店未按约全部履行。2020年6月2日,阴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陕州法院依法审慎采取执行惩戒措施,主动通知三门峡某商务酒店,经了解因受疫情影响,酒店今年二至四月份未正常营业,目前经营困难,在职职工每月仅发放数百元工资,如果将酒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严重影响到酒店经营,可能使酒店陷入更加艰难的困境,在疫情形势好转的情况下,如果酒店继续正常经营,不仅能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全部赔偿款,而且还能保障酒店尽快走出经营困境。
为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执行干警多次与申请执行人阴某进行沟通,并告知被执行人某酒店的现实困境。2020年6月10日,阴某与三门峡某商务酒店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在年底前分期分批偿还全部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州区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突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加快恢复辖区生产秩序,不断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