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对人员和车辆实行管控的公告
作者:陕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0-01-30 10:57:03
陕州区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从即日起对人员及车辆进入实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原登记的车辆进行重新登记(含本院干警),在院内上班人员一人一车,非在本院工作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2、办公人员一律经安检室,通过安检和防疫检查“两检”后方可进入。
3、其他外来人员,需经本院同意并进行“两检”后方可进入。
5、所有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口罩。管控从发布之日起立即执行,至疫情解除后解除。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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