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陕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珍等五名被告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一案公开宣判,区法院院长卫秀萍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袁博出庭支持公诉,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局等代表旁听了宣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珍、南某文、南某军、南某龙、赵某波以威胁、阻挡施工等方式强揽工程,情节特别严重,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张某珍、南某文、南某军、南某龙、赵某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阻挡施工等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南某文、南某军敲诈勒索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某珍、南某龙、赵某波敲诈勒索数额较大,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张某珍、南某文、南某军、南某龙、赵某波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张某珍、南某文、南某军、南某龙、赵某波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分别判处5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5.5万-6.5万的罚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州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精准谋划,突出重点难点重拳出击。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狠抓工作落实,对发现的线索要逐条分析研判及时移送;加大线索摸排,全面彻底排查,细致精准甄别,深挖彻查保护伞;强化宣传力度,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切实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下阶段,陕州区法院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深化督导整改,营造强大声势,加强自身建设,保持毅力、耐力、定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做好案件审判、“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各项工作,攻坚克难,奋力开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局面,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