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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上失信黑名单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9-11-22 10:48:10


    “你好,请问是陕州区法院执行局吗,我现在来替朱某还款。”2019年11月13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被执行人朱某妻子的电话后,朱某之妻代其履行了义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18年8月份,徐某将其收购的核桃转卖给朱某,双方核对好价款后,朱某进行签字确认,后朱某拒付核桃款,无奈之下,徐某将诉至法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朱某依法承担徐某的核桃款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朱某并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相关法律文书。朱某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文书后,迫于执行压力,不想因此受到信用惩戒,遂委托其妻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在执行案件立案后,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将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旦上了“黑名单”的失信者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将会受到信用惩戒。对个人而言,不但会买不到机票,高铁、卧铺火车票,不能开办公司,购买房屋、非经营必需车辆,已办理的信用卡额度会被降低。此外,还会被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老赖”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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