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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执行“五字诀” 巧办刑事财产案

  发布时间:2019-11-21 11:36:10


    近年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将刑事涉财产刑执行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念好“精、快、准、稳、狠”五字诀,出重拳、下猛药,以铁腕手段、雷霆措施,助推刑事涉财产刑案件高效执行。

    强化“精”字,要求“精益求精”。抽调执行干警中的“精兵强将”优秀执行团队长,承办刑事涉财产刑执行案件,疑难、复杂、重点案件,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亲自承办。对该类案件建立台账、逐案登记,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坚持优先办理、依法办理相结合的原则,刨根问底式排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突出“快”字,务求“速战速决”。执行案件立案后,坚持“线上、线下”查控两不误,“线上”第一时间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证券、保险、工商登记、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线下”第一时间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未实现网络查控的财产登记机关进行现场调查,到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生活居住、劳动就业、收入、债权、股权等情况。

    聚焦“准”字,做到“精准发力”。对经过线上、线下调查仍未足额查控到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案件。到当地公安机关调取被执行人家庭成员户籍信息,向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公司调取被执行人亲属手机号码,通过电话联系、当面谈话、送达执行告知书等多种方式通报被执行人财产刑未履行情况,对其家属进行普法教育后引导其家属代为履行。

    落实“稳”字,严格“规范执行”。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提取、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确保财产见底、不留死角。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求审限内全部执行到位,做到应执尽执;对穷尽执行措施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前提下,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突出“狠”字,确保“办成铁案”。对拒不履行、拒绝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尚在监狱服刑无法实施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强制措施;对已刑满出狱,躲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一律作出拘留决定,联合公安机关采取临控措施控制被执行人。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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