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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财产保全 助力执行攻坚

  发布时间:2019-10-31 17:19:57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通过诉讼保全措施,促使一起标的额达42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崔某以做生意为由从水某处借款42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但崔某未按约还款,水某多次上门催要,崔某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还款,水某遂将崔某诉至法院,诉讼中,水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遂查封了崔某的一处房产、冻结了崔某的银行账户。2019年6月,该案经陕州区法院主持调解后,出具调解书,在调解书生效后,崔某依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执行干警查看阅原卷宗了解到崔某房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的情况,遂联系到崔某,告知其再不履行,将对其房产进行处置,得知此消息后的崔某慌了神,次日便将执行标的款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部分不守诚信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将财产转移,造成自己无财产的假象,使得执行工作困难加大。财产保全可以有效减少财产在诉讼阶段被转移的风险,为将来的执行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可以促进部分诉讼案件自动履行,减少进入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问题。

责任编辑: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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