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谢某采取强制措施后,谢某迅速还清了部分欠款,剩余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该案终结执行。
谢某因从事交通运输资金紧张,2013年分5次从李某处借款21万元,截止2017年仅支付部分利息,李某多次催要还款,谢某找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归还,李某遂诉至法院。2018年12月,经陕州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谢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尽快履行。但谢某置若罔闻,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未见其人。
2019年8月19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谢某正在家中,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将其堵在家中,并再次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相关后果,谢某执迷不悟,耍赖称没有钱还款。最终,陕州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看到手上冰冷的手铐,谢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遂立即表示联系家属还款,在被拘当天,谢某偿还了部分欠款,并与申请人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