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4日晚8时许,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利用公安“临控”措施,在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将正在三门峡火车站出站的被执行人郜某依法拘留。
2016年,郜某从杨某处借款8万元,到期后,杨某多次催要,郜某迟迟不予偿还,杨某诉至法院。2018年10月,经陕州区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郜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郜某仍未给付,杨某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执行干警立刻查找郜某下落,但郜某已不见踪影,下落不明。2019年7月16日,陕州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但一直未找到郜某踪迹,案件一度陷入“人难找”的困境。7月25日,陕州区法院向公安机关提请“临控”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寻找力度。
“你好,是陕州区法院吗?我是公安局的,你们之前提交临控措施的郜某已发现踪迹,目前正在洛阳坐火车前往三门峡,具体位置在某车厢某座。”8月4日下午6时许,执行干警在接到电话后,立即出发,与铁路公安干警强强联手,在三门峡火车站出站口成功将郜某司法拘留。
近年来,陕州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高效查控处置被执行人财产、不断加强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措施,积极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特别是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对被司法拘留人员采取“临控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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