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2日一大早,郝某申请执行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申请人郝某将一面“正气浩然 办案神速”锦旗送到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执行拘留组手中,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郝某与杨某民间借贷一案经陕州区法院审理判决后,杨某未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郝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主动联系杨某,进行释法明理,杨某不予理会,陕州区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次日杨某在拘留所联系其家属将4.5万元的执行款履行完毕,此案快速执行完毕。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的夸奖”。一面鲜红的锦旗,既是对陕州区法院干警办案效果的最好肯定,也是陕州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