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上午,陕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齐某亚曾因贩卖毒品于2012年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但齐某亚不思悔改,2018年至2019年期间,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2019年1月10日,被告人齐某亚让被告人陈某辉帮忙在外地市购买毒品,陈某辉答应后,遂联系被告人李某淘,以7000元的价格从李某淘处购买了10克毒品和50克辅料。交易完成后,陈某辉驾车返程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疑似毒品两包。经鉴定,其中一包疑似毒品五中检出海洛因成分。经称重,该包毒品净重9.98克。2019年1月14日,被告人李某淘在前往外地市购买毒品返程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疑似毒品四包。经鉴定,四包疑似毒品物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经称重,四包毒品共计重832.02克。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2016年至2018年,陕州区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8件,判决犯罪分子35人,毒品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近年来,陕州区法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势头。同时,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册、观摩庭审等活动,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放大禁毒宣传活动效应,提升群众防毒、拒毒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