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陕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霞请求依法撤销湖滨区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关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一案,邀请陕州区环保局、陕州区人防办、陕州区交通执法所、湖滨区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31名行政执法人员到庭观摩,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应诉水平。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合理把控庭审节奏,庭审过程争议焦点突出,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有条不紊,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流畅,参加庭审观摩的行政人员通过亲临庭审现场,更加直观地了解了行政诉讼过程中的应诉答辩、证据提交、庭审程序等诉讼程序,提升了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能力。
庭审结束后,行政庭法官对“送达不能”、送达难、送达的几种方式以及送法方式是否有效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参加庭审观摩的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再加上法官的耐心讲解,受益匪浅,能够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对于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